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兰公资〔2022〕4号
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关于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
中心各股室、各交易主体:
2022年1月5日,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的兰考县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、兰考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(二期)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,由于该公司未按照操作规范严格把关招标公告信息,招标公告内容多处出现错误:1.附件中没有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开公示并提供下载,导致投标企业不能获取招标文件。2.项目备案证明在公告中显示,项目备案证明是项目进场登记的环节,此证明不需要在公告中显示。3.招标公告、文件中存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,中心已取消投标报名环节。导致以上2个项目招标公告因错误过多造成同时变更。该代理机构对招标公告制作非常不严谨,对中心规定置若罔闻。根据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《招标代理机构进场工作管理规定》中第二条第3项中“招标代理机构要对发布的公告信息负责,确保项目信息及数据上传正确。如发现招标公共数据错误,应及时提交书面说明进行变更修改,并在中心网站公示,因代理机构操作失误变更两次(含两次)以上者,交易中心在1个月内拒绝该代理机构进场交易。”之规定,经中心党组研究,决定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作出暂停1个月进场代理服务,同时上报派驻纪检组、县公管办、县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。
河南云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、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、河南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、河南天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、河南保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、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、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7家代理机构出现中心出台的《招标代理机构进场工作管理规定》中第二条第3项中“招标公告信息中行政监督部门、单位代码、项目预算价、中标金额等信息存在错误,代理机构负全部责任”之规定。决定对上述7家代理机构提出通报批评。
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引以为戒,认真查纠自身存在的问题,在项目代理过程中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,诚信规范操作,提高代理服务水平和质量,共同营造良好的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。
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22年1月13日